滨州市交通局主要职责
根据滨政办发〔2002〕50号文件规定,滨州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的政府工作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,制订全市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、政策、规定,并监督实施。
二、编制全市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、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。
三、综合分析,惟测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;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,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、协调发展;协调道路、水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;组织实施重点物资、紧急客货运输。
四、监督管理公路、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市场,规划市场体系布局,制定市场规划,规范市场行为,维护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;组织实施公路、水路交通工程建设;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管。
五、负责全市公路布局规划;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、养护和管理;负责路政管理,依法保护公路产权。
六、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、货物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车辆维修、搬运装卸、运输服务、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;管理交通稽查工作。
七、负责全市港口、航道布局、规划;组织港口、航道、港航设施的建设、养护和管理;负责水路客货运输。水路运输服务以及运输船舶、浮桥、水上设施检验、通信导航、船舶代理、货运代理、建港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;负责船员的培训和资格的认定工作。
八、核实全市各项交通费的征稽和管理;负责公路、桥梁通行费收费站(点)设置的规划、审核,监督管理局,位的固定资产。
九、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;组织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。
十、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;对外合作与交流、智力引送等工作;管理涉外运输工作。
十一、贯彻实施国家、省交通科技政策,技术标准和规范,组织科技开发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。
十二、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,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边的工作任务。
十三、负责全市治理公路“三乱”工作,承办市治理公路“三乱”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十四、负责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十五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