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(2005年4月6日经第七次部务会议通过,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)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,维护国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,保护国际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国际道路运输业的发展,根据《道路运输条例》和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从事中华人民